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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科技学院2024年资产清查服务询比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04-2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国有资产管理部    点击: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项目名称:山西科技学院2024年资产清查服务

2.最高限价:90000元

3.采购范围:根据山西科技学院与太原科技大学资产移交工作需要,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移交工作过程中的账-物整理、资产清点、数据传导等相关工作进行审计。

4.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学校资产交接完成之日。

5.服务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。
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1.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:

(1)资质要求: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财政部门颁发审验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。

(2)财务要求: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
(3)业绩要求:有同类型资产清点工作经验。

(4)信誉要求: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(zxgk.court.gov.cn/shixin/)列入“失信被执行人”;未被“信用中国”(www.creditchina.gov.cn/)列入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”、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;未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(www.ccgp.gov.cn)列入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。

(5)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: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。

(6)其他要求: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,递交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(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,需显示所属日期)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;如不产生税收,须附相应的零纳税申报表;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,递交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(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)的凭据或新开户证明。

2.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

(1)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;

(2)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;

(3)其他: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,违反规定的,相关投标均无效。

3.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。

三、参与询比要求

1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4年4月30日下午15时在山西科技学院7#实验楼1楼105会议室参与询比;

2、参与询比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(复印件除外)及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:

1.营业执照;2.法定代表人证明;3.授权委托书;4.委托人身份证明;5.开户许可证;6.社保凭证;7.纳税凭证;8.企业三年内相似项目合同;9.报价单;(不得高于预算金额)。

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

至少三家公司现场进行两次报价,第二次报价低于第一次最低价,以最终最低价成交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采 购 人:山西科技学院

联 系 人:马老师

联系电话:0356-3985074

联 系 人:赵老师

联系电话:0356-3985072